一、指导思想与方案目的
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坚持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,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有机结合,通过奖学金制度激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,锤炼品德修为,练就过硬本领,勇于创新创造,矢志艰苦奋斗,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特制定和田第十二小学“育杰奖学金”实施方案。
通过设立奖学金,表彰在学业成绩、思想品德、社会实践、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,树立优秀榜样,营造积极向上、比学赶超的校园氛围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个性化发展。
奖励对象
本校在籍且在校学习的学生(一二年级不设置奖学金)。
三、基本原则
1、公平性原则: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,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平等机会参与评选。
2、公正性原则:依据统一、明确的评选标准,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每位候选人的表现。
3、全面性原则: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习情况、学习能力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道德品质等多方面因素。
4、激励性原则:通过奖学金发放,激发学生对学习的热情,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,提升综合素质。
5、可持续发展原则:建立奖学金动态调整机制,根据学校发展、学生需求及社会变化适时调整奖学金种类、金额及评选标准。
四、奖学金种类及评选标准
(一)育杰学业奖学金40000元/学期。
一等奖:三、四、五、年级组各设1人,六年级组设24人,共计奖励62人,奖学金300元/人,共18600元;
二等奖:三、四、五、年级组各设1人,六年级组设24人,共计奖励62人,奖学金200元/人,共12400元;
三等奖:三年组设9人,四年组设15人,五年组设31人,六年组设35人,共计奖励90人,奖学金100元/人,共9000元;
详情见下表:
班级
人数 | 三年级 | 四年级 | 五年级 | 六年级 |
汇总 |
一等奖 | 6 | 10 | 22 | 24 | 62*300=18600 |
二等奖 | 6 | 10 | 22 | 24 | 62*200=12400 |
三等奖 | 9 | 15 | 31 | 35 | 90*100=9000 |
评选条件:主要面向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,以平时综合表现、期末考试成绩和内出班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,结合平时学习表现、作业完成情况、课堂参与度等综合评价来确定获奖名单,鼓励学生在各学科内深耕细作,取得优异成绩。
此奖项会着重关注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不息、成绩优秀、品德高尚的学生,以帮助他们克服经济障碍,顺利完成学业。
(二)育杰美术奖学金2000元/学期;(每学期开展1次大型国画、书法等活动):
一等奖:设2人,奖金200元/人,共400元;
二等奖:设4人,奖金150元/人,共600元;
优秀奖:设10人,奖金100元/人,共1000元;
评选条件:在美术方面有突出表现,如绘画作品在各级比赛中获奖、参与学校美术展览等。具备一定的美术素养和创新能力。对美术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,积极探索不同的美术表现形式。
(三)育杰艺术之星奖学金2000元/学期;(每学期开展1次大型文艺活动,以舞台剧、课本剧、经典诵读、演讲、器乐表演、合唱比赛为主要形式)。
一等奖:设2人,奖金200元/人,共400元;
二等奖:设4人,奖金150元/人,共600元;
优秀奖:设10人,奖金100元/人,共1000元;
评选条件:在文艺活动、经典诵读、音乐方面有特长,在比赛中表现突出,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,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。具有良好的表现力和感染力。
(四)育杰学科竞赛奖学金3000元/学期;
一等奖:设4人,奖金300元/人,共1200元;
二等奖:设5人,奖金200元/人,共1000元;
优秀奖:设8人,奖金100元/人,共800元;
评选条件:每学年开展1次数学竞赛、1次英语竞赛、1次诗词大赛、1次科普竞赛。
(五)育杰体育奖学金3000元/学期;(每学年共2次大型体育活动,其中第一学期举办秋季运动会,第二学期举办春季运动会,以及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赛事)。
优秀奖:共设30人,奖金100元/人,共3000元;
评选条件:在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,如田径、足球、篮球、等赛事中表现突出的学生。
五、评定流程
(一)宣传发动
每学期期末,学校通过校园广播、宣传栏、班级家长会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宣传奖学金评选方案,明确评选条件、流程和时间安排,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评选。
(二)年级初评
德育办组织班级任课教师、学生代表成立班级评审小组,依据评选标准对本班申请学生进行初评,确定班级推荐名单,并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,接受全班师生监督。若有异议,班级评审小组需重新审核并给出解释。
(三)学校审核
班级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德育处,德育处联合各科室等成立学校评审委员会,对各班级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,综合考量学生各方面表现,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(四)公示表彰
学校将最终获奖名单在校园公示栏、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举行隆重的奖学金颁奖典礼,为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,宣传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,树立榜样,激励全体学生向他们学习。
六、奖学金管理与发放
学校安排专人负责,确保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,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,定期接受审计和检查。
奖学金在颁奖典礼结束后一周内,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的方式发放,并由学生本人或家长签字确认领取。
七、附则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学校保留对本方案的解释权和修订权。在实施过程中,如遇特殊情况,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,并及时向全体师生公布。
对于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的学生和个人,一经查实,取消其获奖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;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。
和田市第十二小学
2025年9月15日